本报消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潘燕)近日,兰溪法院受理一起因手机号码实名制引起的电信服务纠纷。经法官调解,原告获得补偿并撤回起诉。
2002年,兰溪人黄先生在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选购了一个靓号(号码末尾6688)并使用。2016年5月,工信部下发通知,要求对电话用户实行实名制补办登记,逾期未办依法停止全部通信服务。黄先生在此期间正好暂停使用该号码,导致联通公司无法进行有效通知。2016年12月底,该号码被停止全部通信服务。
去年9月,黄先生发现该号码已转售他人使用,因该号码已使用多年且数字难得,黄先生不愿放弃,遂多次向10010投诉。投诉无果,他向兰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信公司恢复其手机号码使用。
因该号码已转售给他人,黄先生要求恢复使用的诉情无法实现。今年2月底,经法官调解,联通公司提出重新提供一批靓号供黄先生挑选,并赠送话费作为补偿。黄先生最终同意并撤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