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年中在重庆联通合作营业厅购得号码为132******77的手机卡一张,购卡后一直未激活使用。2018年1月10日该卡激活使用,经查,该卡当前套餐为“[PG0079]如意通-吉祥套餐市民卡2008-20JB07(普)”,当前月租费用6元。日前准备更换套餐,但重庆联通公司单方面声称该号码为“靓号”,以存在一个我方完全不知情的“靓号协议”为由,强制月最低消费为106元,多次与重庆联通客服沟通要求取消单方面制定的协议,要求自主选择费用档次套餐,均以“无法处理,情况已记录,向工作人员反映”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