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长沙人申林通过耒阳市电信业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谷宏,花高价购买了两个座机“靓号”。可不到两个月,这两个号码就被电信公司过了户,因为申林的号码是谷宏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电信公司只是将号码过户至原户主而已。但申林不服气,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告上了法庭。前日,这起民事案件在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申林并未出庭,其委托代理人刘明介绍,因谷宏同意将其名下电信号码“0731-8XXXX666”过户到申林名下,两人与长沙电信公司在去年5月15日订立了业务受理单,受理单明确号码变更为申林拥有及使用,长沙电信公司也加盖了单位公章对此予以确认。“去年7月8日,长沙电信公司单方面就将此号码过户至他人名下,且至今不予归还。”刘明表示,长沙电信公司此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请求法院确认这笔订单合法有效,同时判令长沙电信公司返还此号码、赔偿损失3.1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旁听人员有知情者透露,申林从谷宏手中取得这个号码是花了钱的,“一共是6万元。”而且,后来申林还通过谷宏在同一家营业厅过户了另一个“0731-8XXXX333”的号码,花了25万元。
长沙电信公司委托代理人提供给法庭的一份耒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谷宏从2012年起利用在耒阳市开办电信业务代办点之便,进入电信业务系统查询他人欠费或停机的手机靓号,然后非法将这些靓号过户至自己或可以掌控的人名下,再高价出售。
2013年3月,谷宏发现“0731-8XXXX666”小灵通号码处于欠费状态,于是利用电信公司业务工作平台的漏洞,办理一张电信手机卡同此号码捆绑在一起,交清所欠话费后,变成此号码的使用者,随后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申林。“2013年7月,该号码被长沙电信收回,造成申林3.5万元损失。”随后,谷宏使用同样手段获得了号码“0731-8XXXX333”,并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申林。“2013年7月8日,该号码被收回,造成申林损失6万元。”
昨日的庭审中,被告长沙电信公司向法庭提出了追加谷宏为被告或第三人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同意。本案将在谷宏到庭后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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