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09】第 27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为:公路及桥梁、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公路及桥梁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预计可使用年限依据收费经营权年限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公路及桥梁预计使用年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公路及桥梁的原值或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然后根据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计提折旧。
本公司定期对公路及桥梁剩余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复核,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本公司将重新预测未来总标准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的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以确保相关公路及桥梁的账面价值于可使用年限内完全摊销。
公路及桥梁以外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其入账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计提。
对于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广佛高速公路现行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是执行粤费[2000]5号文批复的标准,即标准车每公里0.60元(广佛高速公路全长15.7公里);
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是执行粤费[2005]5号文及粤办函[2005]210号文批复的标准,即小型车为标准车,其他车型分别按1.5、2、3、3.5的系数折算为标准车。
为执行粤企财[2001]194号文关于高速公路项目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有关工作,广东省交通集团聘请中介机构对车流量进行了预测,即现执行的粤交集函[2006]361号文,该文预测的广佛高速公路2006-2017年标准车流量合计为590,090,233 车次。
当年实际标准车流量占总标准车流量的比重=实际标准车流量/590,090,233
当年路桥资产折旧=当年实际标准车流量占总车流量的比重*2005年底公路桥梁净值
佛开高速公路现行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是执行粤费[2005]5号文批复的标准,即标准车每公里0.45元(佛开高速公路全长80公里);
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是执行粤费[2005]5号文及粤办函[2005]210号文批复的标准,即小客车为标准车,其他车型分别按1.5、2、3、3.5的系数折算为标准车。
为执行粤企财[2001]194号文关于高速公路项目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有关工作,广东省交通集团聘请中介机构对车流量进行了预测,即现执行的粤交集函[2006]361号文,该文预测的佛开高速公路2006-2026年标准车流量合计为553,465,560 车次。
当年实际标准车流量占总标准车流量的比重=实际标准车流量/553,465,560
当年路桥资产折旧=当年实际标准车流量占总车流量的比重*2005年底公路桥梁净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