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月梅报道 为买到手机靓号,两男子给“熟人”赵某拿了1万多元,可拿到钱的赵某从此失联。
2013年11月,赵某称他能够买到手机靓号,“朋友”高某、刘某信以为真,并当场答应让赵某帮忙买手机靓号,事后给赵某一些好处费。
没过几天,刘某凑了2万元交给高某,随后,高某把1.4万元钱交给赵某,用来购买两个手机靓号。可赵某拿到钱后失联了。
拿到了钱,而且还没被警方抓获,于是赵某又按照同样的方式,谎称自己能买到手机靓号以及好的车牌号为由行骗,最终骗取他人十余万元。
但是,拿到钱的赵某迟迟不办事儿,最终上当受骗的被害人报警,2014年9月24日赵某被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经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浑南区检察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某在刑满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昨日,记者在58同城等网站上发现,各种手机靓号的转让信息,价格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有的号码达到了十万元以上。
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王乃龙称,在购买手机靓号时,一定要查清这个号码是否可以转让,如果合同约定不能转让,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即使允许转让,最好从朋友或者熟人之间选择,尽量不随便在路边的手机店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王律师还表示,购买手机卡靓号时,尽量不要私下过户,之后,应尽快将号码和身份证绑定。
那些无记名手机卡用户最好到营业厅补充个人资料,能保证丢失后快速找回或者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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