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不仅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还要扣留机动车。开通“电子驾照”的市民,在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可直接向执勤交警出示“电子驾照”,交警可不对其做出处罚。
1账号注册。登录冰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从微业务进入,点击“冰城公安政务”,点击交管业务,点选“电子驾照”板块,进行注册。
3审核批准。在向交警出示“电子驾照”时,登录冰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从微业务进入,点击“冰城公安政务”,点击交管业务,点选“电子驾照”板块,进入电子驾照页面,向交警出示即可。
1 申请办理“电子驾照”业务仅限于已持有由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驾驶人。
2 申请“电子驾照”时,驾驶证状态应为正常,如驾驶证存在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是处以暂扣、被注销、被吊销状态的,则无法申请。
4 申请人注册用的手机号码与公安机关办理驾驶证业务登记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5 上传的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一定是身份证的正面,如照片上的身份证为背面,则无法通过审核。
6 上传的照片能够如实反映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各项基本信息,保证唯一性并清晰可见,照片内不能有其他物品。
8 驾驶证如出现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是处以暂扣、被注销、被吊销状态的,电子驾照将无法使用。(朱作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