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现在协议到期了,我每个月用不了那么多话费,想换个消费低一点的套餐,但他们说只能上调套餐,当初办号的时候,他们说的可是协议到期就能自主更改套餐!”吴先生气愤地说。
时50分,记者和吴先生一同来到位于日照市北京路的联通营业厅,一自称是营业厅经理的张女士接待了吴先生。经过查询,吴先生于2010年12月16日通过一次性预存6864元话费购得一部iPhone4合约机,选择的套餐为每月286元iPhone套餐,承诺在网24个月。“他所办理的电话号码属于联通靓号,每位机主在办理时都需要签订3G靓号消费协议书,协议书中有规定,协议期内用户不能更改套餐。协议期后,用户如需要更改套餐,只能上调套餐。”营业厅张经理说。而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办理该号码时,从未签署过任何靓号协议,联通营业员也从未告知他终生不能修改套餐。
吴先生要求查看张经理所指的“靓号协议”,张经理表示,该协议都在烟台路营业厅内存档,可以联系存档处将协议传真过来。随即,张经理打电话联系,并让吴先生在营业厅内等候。一个小时后,张经理出示了一份《中国联通客户
合约计划业务协议(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复印件,甲方(客户)确有吴先生的签字。“这绝对不是我的亲笔签名。”吴先生仔细确查看后坚定地说。
面对吴先生对究竟是谁代替签名的质疑,张经理解释说“为了方便客户,营业厅人员可以代替客户办理业务,上面的签字可能是工作人员签的,因为已经过去两年时间,我们还要查找一下代签人。”此时,当吴先生问及是否可以更改低一些消费的套餐时,张经理态度缓和地说,可以根据吴先生平时使用话费情况而定。记者追问机主究竟有没有自助更改套餐的权利时,张经理只是重复上述解释,其他不予回应。
联通工作人员代替吴先生的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世纪星律师事务所的李兆义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在应签署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联通公司未予协商便代签协议,协议不具有法律效益。
日照联通用户究竟能否在号码协议期后,自助更改套餐,吴先生的权益是否能得到维护,大众网将继续关注。(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