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即便是尽到合理提醒义务的,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日积月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根据《电信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如果欠费100元,每天的违约金就是3毛钱,一年下来,消费者需要交给通讯运营商的违约金,可高达109.5元。时间越长,这笔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当6年前的手机号被通知欠费时,张女士有5000多的欠费,也就不奇怪了。
张女士:他一直没有通知我也没寄过信这个联通的。2012年就寄了一封,然后去了我打电话查,他说四千多。然后过年前几天我去交的,就在西客站那个联通。去了之后他说要交五千多。
张女士:那个手机很长时间不用了,早就把这事忘了,然后突然有接到他们的通知单。动辄就是好几百上千。
中国联通的一位经理说,如果不交钱,就会被拉到公司的黑名单里,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停止为客户办理联通的所有业务。
张女士:之前我打电话咨询,他说交多少钱过来再商量,然后去了之后,他就问,你带了多少钱,我说,应该交多少,他说,应该5000多,我说,不能少交点么,他说,你想交多少,你就交3000吧,然后就砍价,砍来砍去,让我交了2500。
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许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用户身上。而这笔滞纳金也可以商量。
联通工作人员:您去客户服务中心问一下,他好像把欠的钱交了滞纳金就不用交了。
那么,运营商们在明知客户欠费,却不及时告知客户,原因何在?中国移动的一位客服人员说,这是业务规则。
而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未及时通知客户欠费的做法,不排除一些运营商故意为之的可能。
邱宝昌:明知道他没有缴纳而不去主张,要等到三年五年,产生高额的滞纳金。如果不缴纳,就以你不诚信,向信息管理系统去报告等等,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一些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及时缴纳通讯费用的,付出了高昂的滞纳金。
面对这种情况,邱宝昌建议,对于非恶意欠费者,协商、投诉、拒交、起诉,都是维权的可选途径。
邱宝昌:我认为要及时的向电信部门反映这种情况,来协商解决,说明欠费的原因,去缴纳合理的、应该缴纳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如果是其他方式的,可以去据理力争,想电信的主管部门去申诉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电信企业在没有及时通知客户欠费的情况下,收取高额的滞纳金,当然不合规则。但我们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手机号码属于一种稀缺资源,如果停止使用,请及时交清欠费、并退订有偿服务项目,并办理停机销号业务。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避免过多地占用号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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