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宁市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原有的门牌号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亟待更新。不少地方没有门牌,有的地方门牌编排混乱、位置不明显,部分门牌很小且安装位置不统一。为使西宁市门牌号管理工作适应城市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青海省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民政局〈西宁市地名标志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将按照门牌号编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牌号编码及管理工作。
凡新增、变更的门牌号要及时登记造册并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发放地名使用证。门牌号编码一律按街、路、巷走向由东向西、由北向南编排,采取单双号分开、左奇右偶的原则进行编码。属临时性建筑不予编号,必要时可编临时副号,非法建筑一律不予编号。农村门牌的编码方法按《西宁市门(楼)牌号编码规则》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此外,在门牌号编码过程中,西宁市坚决杜绝出现重号、一户多号的现象。对门牌号较混乱的区域,由所在区域民政和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清查重新编码,以主号为主增加副号,规范门牌号管理。(记者苑玉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