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的主号码捆绑附号码付费业务,附号码是由主卡合并付费的。主号码承诺月消费200元的月消费额度,其合约说明可以抵扣所有除增值业务以外的通信费用。而办理了附号码以后其系统在主号码这200元保底消费未抵扣完通信费用且有足够的余额抵扣附号码的费用前提下,额外扣除了主号的另外的通信费用用以抵扣附号码所产生的通信费用。在没有告知造成消费者的前提下额外扣费,造成消费者的不必要损失。这一行为明显违背消费关系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且有隐形消费的消费陷阱。并多次投诉至该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并未得到解决。现请求消协对其进行处理!谢谢!
我希望移动公司双倍退还在过去的10,11,12,1月份因此产生的额外扣费20元每月*4个月*2倍合计为160元的通讯费用。恳请协会处理!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