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1日讯 陈先生去年花了5000元,买来一个尾号“222999”的手机靓号,今年想销户却遇阻。
当事的通讯公司客服人员告知,不得销户、过户,按照合同,保底消费600个月。
陈先生吃了一惊,回家翻出当时办卡的合同看,确实写着:保底消费每月388元,保底时间是600个月。陈先生多次与客服人员沟通无果,觉得这事怎么说都不合理,于是拨打了海都热线元买靓号
去年3月,市民陈先生在德化县某通讯公司的营业厅,购买了一个尾号“222999”的靓号。
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当时办卡时签的合同,期限是“600个月”,且明确写明“不能销户、过户”。
她介绍,之前的客服解释是错误的,并不需要等待50年,只需合约满80个月就可申请正常销户。陈小姐说,业务受理单上写的“600个月”,指的是,在这一期限中可以使用该号码,每月执行保底消费388元的合约,而销户的条件只满足80个月的“营销活动时间”;事实上,这80个月的期限,就是客户预存款返还完毕的期限。
对于这一保底时间长达600个月的条款,是否构成霸王条款呢?就此,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逸说,因为当时办卡签合同时,陈先生是凭借个人身份证办理并签名,就表示其同意该合同规定;而通讯公司所提供的号码选择,也并非只有一种,陈先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所以他不能以“不清楚合同内容”为由,指责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则认为,合同中规定的“不能销户、过户”等条款,与一般办理的电话卡业务并不同,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或者当面详细解释,就会存在对消费者偏不公平的情况,存在不合理之处。罗平说,陈先生目前想要提前解除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走法律途径,在赔付规定的违约金后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