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女士,我是XX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检测到您的身份证在武汉市汉江区办了一张电话卡,并用该电话号码发了八千余条违法信息,如不是您本人操作,请尽快拨打汉江区报警电话报警”。
近日,家住西山区的靳女士突然接到了一个来自玉溪的陌生电话,电话的内容让她的心瞬间提了起来,当对方说完后她急忙道:“不可能,我并没有办过其他电话卡!”对方随即说道:“那我帮您转接武汉汉江区公安分局,请稍等”……“喂,您好,这里是汉江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请问有什么能帮您的?”寻求帮助的靳女士直接说道:“我的身份证信息泄露了,被人办了电话卡,并发送了一些不太好的信息,警官我该怎么办?”对方并没有立即答复她,而是说:“请稍等一下,我帮您查询一下身份信息看是否参与某些案件。”说完后,对方便将电话挂断了。
不一会,靳女士接到电话,刚才电话中的警官说道:“你的信息涉及到一个“宋琴”跨国诈骗案,身份证不仅办了电话卡,还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的银行卡用来洗钱,诈骗金额高达268万元,经调查,“宋琴”给了你百分之十的好处费,我们需要对你的账户进行调查,并请你添加QQ,相关材料我们将通过QQ 发送给你。”信以为真的靳女士急忙加了那个QQ号,对方和她开启了语音交流。对方将“宋琴”诈骗案的详细情况告诉了靳女士,并声称我们将对其进行逮捕和资金冻结,逮捕令已通过QQ发送给了靳女士。看到逮捕证的靳女士彻底慌了神,急忙澄清自己没有参与此事,对方又称:“那你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并将资金全部存在一张银行卡里,我们将在后期对你的资金进行审查。”急糊涂的靳女士赶忙将4万余元存到了银行卡里。随后,靳女士便与对方失去了联系,自己的钱也不翼而飞,靳女士这才明白上当,选择了报警。
此类诈骗电话主要通过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此骗取受害人信任,以透支、洗黑钱、购买毒品、包裹藏毒或接到法院传票为由,要求受害人进一步进行咨询,通过咨询受害人表示并无此事时,不法分子告诉受害人已将该案件交由公安机关办理,随后告知受害人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并连番恐吓、步步诱骗,还向被害人发送拘捕令等假的法律文书,迷惑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恐慌情绪,为证明受害人清白诱使受害人将银行卡内现金转帐至所谓的“安全帐户”,从而实施诈骗,等到受害人醒悟后,骗子早已将钱转帐取走。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自称公检法机关的电话及短信,当对方提出要转账或者索要验证码、密码时,要格外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要求转账到所谓“安全账户”和冒充某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汇款的,都是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惯用伎俩,公安机关不会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要求事主转账办案;遇到陌生可疑来电要求转账的,请牢记“要转账,疑诈骗”的防骗六字真言,做到不轻信、不理睬、不转账,同时,可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