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晨曦 李涵)通过支付宝转走他人支付宝账户中13849元,自己挥霍。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二十多岁的赵某某是个爱网购的年轻女孩,常常忍不住购买欲望,利用网贷提前消费。2017年11月,马上就要到还网贷日期了,便着急为自己新办的手机号码注册支付宝账户。在注册时,她发现手机上显示该手机号码已被注册,遂通过短信找回的方式更改了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用新密码登录进支付宝后,发现有该账号绑定有银行卡。于是试着转了5000元。转账成功四个字的出现,让赵某某大胆了起来。想着自己钟情已久的淘宝网上的东西,她立即找到该号码关联的淘宝账号登录,并更改收货地址,购买物品。
之后,赵某某通过网购、消费、多次小额转账等方式共盗取13849元。雷某发现自己手机银行卡短信多次提醒有钱转入支付宝账户,立即冻结账号。赵某某发现自己支付宝账户冻结后,心生害怕,主动联系雷某归还钱、取得谅解并投案自首。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