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QQ群并召集成员入群担任外宣、客服角色,在网络上发布网络招工信息,并以入职前需要交纳保证金、工本费、培训费等方式,短短一个月间骗取7名被害人8000余元。8月16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
何某是一名家庭主妇,想找份兼职。6月16日,她在网上看到一则招工信息,同时需要应聘者加QQ号。何某加了对方提供的QQ,随后被告知可以选择打字员、淘宝客服等不同的岗位。何某选择了做打字员。其中,薪资是根据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来定的,保证金分为99,199,299899九个档次,所缴纳的保证金越高,获得的报酬就越高。何某选择了399元的档次,并通过支付宝转账。
接下来,对方让何某下载并注册YY语音账号,之后加对方为好友,让其在YY软件一个频道里面受领任务。随后,何某接到对方的任务要求:先是被要求添加客服的QQ号,并交各类工本费、培训费等近600元,接着又被要求添加分配主管的QQ号,并交500余元的审核费,随后还被要求提供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办理退款事宜
何某在完成各项转账要求后,发现自己通过扫支付宝二维码方式所交纳的保证金、培训费、审核费等1500余元并没有退回。
这时,何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10日,河北籍郭某被宁海公安抓获归案。
据调查,今年6月至7月,郭某建立QQ群,召集成员入群分别担任外宣、客服角色,而郭某自己则担任分配主管、财物、老板等多重角色,并明确依照规定所骗金额具体比例分成。分工后,在58同城上发布网络招工信息,并以入职前需要交纳保证金、工本费、培训费等方式,骗取四川、浙江、江苏等多个省市7名被害人8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求职者要在正规招聘平台寻找岗位,不要轻信小广告。通过互联网方式应聘的,首先要确定该单位的真伪,不要被那些诱人的待遇和薪水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陌生人提供支付宝账号、密码或用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转钱。此外,万一真的被骗,要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