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补充和修改了包括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设立的初衷在于防止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垄断行业及其员工侵害公民的隐私权。
然而,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的一系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窝案、串案,其犯罪主体并非垄断行业及其员工,普通人很容易地就可以成为地下信息买卖市场的一员。从某种程度上说,信息买卖的黑市已经具备了收集、加工、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地下“产业链”,其规模之庞大,获利之迅速,利润之丰厚,让人瞠目结舌。
2011年7月6日,北京市丰台区某派出所抓获了赵某。赵某的QQ在近一个月内频繁地交易个人信息,早已被公安机关监视,今天之所以行动是抓到了赵某的犯罪证据。
事情要从2011年6月开始说起,大学肄业的赵某由于急需用钱,产生了收售公民个人信息赚钱的想法。之后,赵某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搜集大量的公民电话号码信息,一方面加入相关QQ群,与群里的“同行”交换数据,或是根据购买者的意向搜集相关类别的个人信息,扩大个人数据库。短短的一个月内,赵某就掌握了一个数据量在2万条以上的数据库。与此同时,赵某通过网络搜索求购信息,并通过QQ聊天工具与有购买意向的人沟通,并以每条0.01元到0.1元不等的价格向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截至案发,赵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获利1万余元。
赵某归案后,警方对其电脑硬盘的数据进行了恢复,通过缴获的QQ记录,警方对赵某一案的全部涉案QQ号开展工作,发现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QQ群10个,累计群内网民1365人,人数最多的群有500名成员,人数最少的群也有59人。通过对群内个人发贴的分析,初步确定活跃群6个,涉及63个号码60人,经过技术手段查获26个QQ地址在北京。随后,警方展开了全市范围的抓捕活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
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的是以倒卖信息为营生,有的则另有所图。
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就职于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推销该公司销售的邮票、纪念币、收藏品等,王某、李某等人买来公民个人信息后,组织专人逐一拨打对方电话,推销该公司经营的产品。据两人供述,自2011年5月初,他们通过网络购买到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利用上述打电话推销产品的方式公司共销售出10万余元的商品,从中获利1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赵某购买到个人信息后,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挖掘潜在客户。他推销的化妆品是假冒名牌化妆品的伪劣产品,自2011年7月以来,卖出了大批的假冒伪劣化妆品,截至案发共获利15万余元。
由此可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危害不仅在于侵犯公民的个人稳私,它的存在还催生了很多次生犯罪,如本案中牵扯出来的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等。然而目前面对个人信息的流失,社会公众大多手足无措,法律的保护也显得有心无力。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一方面呼吁有关部门充分重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危害,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另一方面想给广大朋友几点建议。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手机已经成为人手必备的通讯工作。大家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一个陌生的电话响了一下就挂掉了。有些人怕是耽误了什么事,急忙回复过去,却发现是推销、诈骗等广告。检察官提醒您,对于这样的情形不要逢未接都一律回复,一方面会无谓的花销电话费,另一方面,当您给这些电话回复时,您的手机号码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记录,并不断骚扰。
除了保护好您的手机号码,个人的身份证信息更是要妥善保管。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办理银行业务、各类会员卡等时对方都要求我们提供个人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个人凭证复印件。检察官提醒您遇到这种情形时,要在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凭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的专属用途,以防止上述信息被他人利用。
当存储个人信息的介质报废时,如应聘简历、银行对账单、购物凭证等等,大家都不要随意丢弃或卖给废品收购站。不论是纸制的还是电子的介质,大家都应该及时销毁,以防个人信息的泄露。在登录各种网络平台时,不要将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用来注册,论坛注册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此外,在网络平台上与陌生人交流时,不要轻意把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在公共场所登录电子邮箱、QQ账户,大家要注意将可能留存个人信息的文件处理干净。在使用公共网络时,很多人会登录QQ账户或电子邮箱,有些人在使用完毕后,没有在QQ登录区删除自己的QQ号或没有真正退出邮箱,极有可能在事后被人窃取个人信息。因此在外上网时,请大家记得把个人信息删除干净。(侯继男 吕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