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本报报道了嫌疑人刘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00余万条,并通过向这些手机号码群发广告信息获利。
日前,高新分局抓住了刘某的上线吕某。据了解,吕某通过网络,购得陕西省七个市600余万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获利100万元。嫌疑人刘某和吕某已被刑拘。
高新区一广告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承诺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向指定的任何人群,在任何时段,群发广告短信,每条3分钱至7分钱。半年时间,刘某从中获利60余万元。案件破获后,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提审刘某,据刘某交代:他的这些信息,是从上线时许,民警在西安市雁塔北路吕某办公地点将其抓获,并现场查扣了吕某的笔记本电脑和硬盘。经突审,吕某承认长期从事业务,以此获利。而刘某只是吕某的一个下线万手机号从通信行业人员处购得
后吕某将这些信息卖给刘某等人。当吕某自己有了业务后,他便通过甘肃、上海等地的公司群发垃圾广告短信业务,短短一年,获利1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