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经共同研究,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玉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动破解执行难。该项举措是玉林市法院与公安局首创联合协作“查人找车”机制,将对全力推进玉林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明确了建立协助查控工作的联络机制,落实单位负责人、部门联络员及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联动查控工作,明确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执行工作的职责任务、操作程序、工作要求及相关的纪律要求。
据了解,在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跟法官玩“躲猫猫”游戏,拒接法官电话、拒收法律文书等,执行信息很难通知到位。此类案件占比大,群众反映强烈。
破解此类案件,找人是关键。此次下发的《通知》明确,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拘留被执行人的,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公安机关查明被执行人去向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后,及时通知法院到现场进行交接处理。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车管部门查封的被执行车辆180多辆,但由于法院强制措施手段有限,绝大部分未能实际成功扣押,大量被查封的车辆仍在路上行驶。
《通知》明确,法院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车辆的相关信息及执行法院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查控请求后24小时内进行布控,公安机关查知车辆的踪迹后,及时通知法院,法院指派执行干警到现场处理。
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工作是玉林市、县(市、区)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双边合作和协作,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进一步破解执行查人找车难的一项重大举措。
下一步,玉林市两级法院将借力于公安机关在控人查物方面的独特优势,形成攻坚合力,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有信心和决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