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种各样的互联网软件工具已经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注册-登录”一个简单的操作,通过一个个账号密码汇集,组成了一个虚拟的“我”。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市民刘伟君来到公证处,从公证员手中拿到了两份公证书。至此父亲生前使用的两个手机号码,可以过户到刘伟君的名下,这也是溧阳市第一例手机号码继承公证。
据报道,江苏刘先生的父亲生前经营着一家企业,生意往来绝大部分是通过手机完成。今年3月份,父亲因车祸意外去世。儿子希望能继承他的的两个手机号码。“如果变换了号码,生意上对客户不太方便”。
移动客服人员表示,要办理手机号过户手续,必须要当事双方带着身份证亲自到营业厅办理。无奈之下,刘伟君来到公证处,想要办理遗产公证。
但手机号码并不是客观实体,如果要进行继承公证,需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并以虚拟财产的名义办理继承。
而当地公证处公证人员认为,手机号码应该属于遗产范畴。“要证明这个号码是他父亲的,我让当事人去交话费,取得正式发票过来,上面会有姓名和电话;然后叫其他继承人都过来,表示自动放弃,由他继承。”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认手机号也是一种财产,属于法律规定的虚拟财产。最终公证处经过相关的程序,为刘先生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有律师表示,单纯的手机号码使用权不能被继承,但现在手机号码被赋予了更多财产属性。所谓过户号码,其实是市民与运营商对此号码进行一个协议的变更,通过变更协议签署人,来继承号码所附加的财产属性。
有运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手机号与很多个人财产发生关联,比如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都会绑定,还会有很多人脉资源、商业信息的关联。号码使用人去世后,过户号码应该被纳入财产继承范畴。
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手机号码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不宜因为一个手机号码的机主死亡而收回手机号码。
同时《入网服务协议》也载明,手机号码使用者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入网服务协议,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
依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合同法》也载明,权利义务不随债权人死亡而终止。
另根据《物权法》的延伸规定,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可以作为机主的动产,既然是个人财产,手机号码使用权理应可以继承。
4、若系统检测帐号存在安全风险和违规操作,为保护帐号安全,我司会先进行冻结,若冻结30天内未验证密保解冻,帐号可能会被回收。
在微信官方与用户的协议中,微信并没有明文规定长时间不登录就会被回收,不过意外总是难免的。
2011年,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中保存了两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这些珍贵的资料,并且保留丈夫的QQ号码。
然而,在没有登录密码的情况下,王女士只能求助腾讯公司。但是经过一番交涉之后腾讯方面却称: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根据条款显示:当亲友死亡,而你不知道支付宝信息时,只要你人工核实信息和继承身份,就可以从支付宝中把钱取出来!
